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关于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择优开展滚动支持的工作方案》(豫科〔2024〕118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项目类别
(一)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青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杰青滚动支持项目、优青滚动支持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书(见附件)”→各单位初审并汇总→发送科研处资格和形式审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和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推荐项目→公示推荐项目→推荐项目申请人线上填报“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科研处审核提交。
另,卓青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
(二)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5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3、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立项情况,以及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申报指标将在申报系统中设置。我校推荐指标数待科技厅下达后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指导性计划项目,无需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额度。
3.资助额度在50万元(含)以下的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4.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了适当扩大面上、青年项目资助数量,省基金继续设立部分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鼓励自筹经费开展研究,共同助推我省更多科研人员蓄力争取国家基金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产生程序,与其他面上、青年项目相同。指导性计划项目的产生程序,与其他面上、青年项目相同。
三、受理时间
各单位申请材料请于10月28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825542360@qq.com。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涛
电话:0371—6786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