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把党和学校的关心关怀与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广大教职工的心坎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上级工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困难职工建档帮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全校在职职工(工会会员)
二、申请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本人或直系亲属身患重症,因承担巨额的治疗费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范围 1、3”向所在分工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范围 2”向所在分工会提供医药费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各分工会要对所有申请进行集体研究,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后,于12月18日前,将困难帮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分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实验中心402)。
3.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真正把组织的关怀送到困难教职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