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德法教研室开展国家宪法日专题活动,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活动由德法教研室负责人王燕菲主持。
本次活动围绕宪法的性质、产生与修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展开深入学习。全体教师就如何将学习内容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进行交流和探讨。胡得见老师通过对“灋”(fǎ)这一古体字进行解读,强调“灋”包含的应该对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就应该坚决除去的深刻意蕴。袁贺老师提出在教学过程中应从宪法的内容出发,深度剖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来引导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通过此次活动,教师们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今后教学中将充分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提升青年学生的法治素养。
文图:吕师文 审:刘芳 责任编辑:张鹏飞